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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人民法院一体化协作智慧屏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22-09-27 作者:pjtime资讯组

项目概况

凌源市人民法院一体化协作智慧屏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20923001

项目名称:凌源市人民法院一体化协作智慧屏采购

预算金额:47.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体化协作智慧屏3台:1.所投产品一体化设计,具备内置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编解码器、触摸屏。 2.所投产品一体化设计,标配不少于1个全高清触控显示屏,显示屏尺寸不低于86英寸。显示器物理分辨率3840*2160,显示比例16:9。3.所投产品支持7×24小时长时间开机运行。4.所投产品包含外接OPS电脑,用于办公业务的补充扩展。5.所投产品支持内置电子白板功能,非OPS电脑或第三方APP功能。6.整机具备防强光干扰性能,在不低于40K LUX 的强光照射下,产品各项书写、触控功能正常。7.所投产品支持双人同时书写,不少于20个触控点。8.所投产品支持无线双流功能,PC可通过Wi-Fi或有线网络将桌面内容或是扩展屏作为双流发送给远端会场。9.所投产品支持触控笔在电子白板上书写时,具有笔锋效果。10.所投产品支持电子白板实现手写、绘制、擦除、标注、截图、背景颜色自定义、白板缩放/锁定等功能。11.所投产品支持在白板书写时,支持手写文字变为标准字体文字,让本地会议记录变得更美观。11.所投产品支持数据会议功能,在两方或多方会议下实现数据材料共享,数据会议清晰度不低于4K。13.所投产品支持ITUT H.323和IETF SIP通信协议。14.所投产品应支持H.264,H.265视频编解码协议。15.所投产品内置摄像机支持4K30fps图像格式。16.所投产品内置摄像机水平视角不低于80°,垂直视角不低于50°。17.所投产品支持内置麦克风,不低于8米范围拾音。18.所投产品支持不少于1个10M/100M/1000M自适应RJ45网络接口。19.所投产品应具备良好的网络适应性,不低于20%网络丢包下,图像流畅、清晰、无卡顿、无马赛克现象,确保会议正常进行。20.所投产品支持2.4GHz、5GHz双频接入。21.内置插拔式模块化电脑,配置:CPU不低于I5 八代处理器,内存不低于8G DDR4,硬盘不低于128G SSD。22:1智慧屏APP智能应用1.1登录:系统提供法院用户和当事人登录入口,远程会议时通过内网统一用户管理中心账号密码或者会议码登录。1.2主页智慧屏APP应用主页,用户可在此浏览今日会议计划,进行快捷会议管理,进入具体会议等功能操作。1.3远程会议提供用户通用的远程会议功能,用户可通过该功能模块进行内网远程视频会议,并可以在会议进行时同步查看案件信息、浏览电子卷宗。2后台管理2.1会议管理提供给后台管理人员对会议进行管理的功能。2.2笔录管理

用户可在会议详情中上传、查阅、预览、下载、打印笔录。2.3录像管理。3远程视频摇号:3.1、发起摇号3.2 参与摇号3.3、机构筛选3.4随机选择机构3.5、机构确认表3.6、摇号笔录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至 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根据公告内容将报名材料发至liaoningjinchang@yeah.net邮箱,经审核通过后电汇文件费至我司账户(截图发至邮箱),我司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源市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82-4-8号        

联系方式:0421-6989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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