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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电子2021年年度报告:营收2.43亿元,同比增长 16.53%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22-04-30 作者:佚名

4月28日,中威电子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302.94 万元,同比增长 16.53%;利润总额-5,789.35 万元,亏损同比减少 55.07%;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3.72 万元,亏损同比减少 55.75%。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度,企业所处国内外环境持续变化,新冠疫情的影响深远,全球通胀上升,产业链和供应链的不稳定性加大,国际商品和要素流动受阻,国内各种要素成本上升,诸多因素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全新的挑战。面对经济下行、政策严管、行业突变、疫情冲击的重重挑战,公司管理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营工作,强化经营管理,狠抓风险防范,力推战略转型,降速提质、攻坚克难、坚守底线,保持企业经营平稳有序,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引领下,坚持以市场为核心,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积极推动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经营性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明显的积极变化。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302.94 万元,同比增长 16.53%;利润总额-5,789.35 万元,亏损同比减少 55.07%;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3.72 万元,亏损同比减少 55.75%。公司经营性业绩出现积极变化,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同时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的亏损有较大降幅,主要原因为:第一,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第二,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第三,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但由于往年应收款项余额较大、账龄较长,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仍然较大,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仍然亏损。

(一)持续品牌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定位于以 AI 视频应用为核心的行业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于“中威云”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视频云平台和视频中台能力,为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能源等行业提供标准化、可复制的系统解决方案,构建了高清监控摄像机、牌型识别系统、智能事件检测设备、高清 IP 光传输系统、视频编解码系统、视频云、环境感知设备、物联感知综合管理系统平台、智能运维软件平台以及报警系统、对讲系统、大屏显示系统、智慧服务区、智慧停车、智慧灯杆、巡检机器人、智慧园区、智慧工地等多样化的产品及方案体系。

公司坚持以自主创新与技术合作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高起点、高品质的技术发展战略,是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设有省级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多个研究机构。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 1,810.51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7.45%。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数为 152 人,其中研发人员为 68 人,占员工总数的 44.74%。公司将研发核心聚焦于 AI 和物联网技术的 AIoT 视频云平台,公司开发的 AIoT 视频云采用了 SOA 面向服务的架构,平台以“高内聚、松耦合”和“顶层模块化”的设计思想组织应用系统的内部结构,确保系统适应系统动态扩容和应用动态升级的需要,可对上云视频进行统一汇聚、管理、转发、存储,可对接上下级平台,实现平台级视频快速汇聚及共享,具备多品牌融合、多协议接入、多重安全防护、视频共享、扩容便捷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6 项(其中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及软件著作权 2 项,另有 18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型 3 项)已申请正在受理中。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浙江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等级:一等)、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资信等级:一级(设计、施工、维护))、CMMI5、系统集成企业能力标准二级证书、AAA 信用等级证书等。

(二)收购机器人公司,完善产业布局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威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机器人公司”),并通过中威机器人公司以总金额 3,107.50 万元收购了华夏天信(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天信机器人公司”)73.92%的股权,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华夏天信机器人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收购华夏天信机器人公司后,公司加速机器人公司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体系的融合,积极探索在电力、铁路、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等领域的机器人应用,形成更加丰满的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将通过华夏天信机器人公司现有的客户资源进入煤矿细分领域,通过现有的成熟产品所积累的嵌入式解决方案、机械结构方案、软件控制方案开拓巡检机器人的应用场景及产品线,可以将固定摄像头拓展为由机器人搭载的移动摄像头,解决客户移动巡检的需求,实现矿用摄像机的销售,帮助公司实现市场开拓与技术升级,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拓展市场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将华夏天信机器人公司巡检机器人系列产品作为公司的产品系列之一,组织产品培训,加强产品认知,充分利用公司销售渠道开拓相关市场。

(三)试点智慧停车,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战略创新模式,充分调动公司现有资源,将智慧停车项目作为公司战略转型业务,以新乡市智慧停车业务作为样板点,向全国市场推广。公司从政府立场出发,和政府保持持续高效沟通,了解政府实际需求,实现软件定制化开发及现场部署,搭建智慧停车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同时积极探索智慧停车行业内降本增效的新产品开发,同步推进智慧城市的业务落地,同时树立中威的品牌形象和行业口碑。

(四)催收应收账款,降低坏账损失

加速应收账款的资金回笼,成为公司 2021 年度工作的重点之一。公司成立了应收款回款专项小组,由财务部、法务与各事业部应收款管理员组成,并由财务部牵头每月组织召开逾期应收款专项会议,对每一笔逾期应收款做到过程管控、及时预警,并出具处理意见,若经公司评估后认为确实无法摧回的或者风险较大的应收款,则转为通过司法途径或其他方式解决。同时,公司将应收款回款作为相关人员的考核指标,纳入年度考核。

(五)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升公司凝聚力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3,664,942 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4月 27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 2.76 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共 45 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上述人员对公司治理及战略方向或承担着重要工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六)积极推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项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引入国有资本及产业资源,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与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拟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待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1、依据上述一揽子协议,石旭刚先生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向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24,224,500 股股份,并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 42,392,844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行使。自此,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381 号),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将本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90,841,800 股调整为不超过 48,456,045 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530,516,112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82,983,302.80 元(含本数),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将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终止上述发行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于 2022 年 3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2〕60 号)。

3、终止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目前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公司股东石旭刚先生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签署了《一揽子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第六条特别条款明确约定,若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成功实施,石旭刚先生应当以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表决权委托、改选董事会、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继续推动向新乡产业基金壹号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促使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以足以保证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限),因此公司后续将继续积极推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项。

营业收入构成

同期,中威电子发布2022年一季度财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7.77万元,同比下降32.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0.7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007元。

中威电子2022年一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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