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艺术大厦监控大屏及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楼10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Z)2021-131
项目名称:沈阳艺术大厦监控大屏及设备
预算金额:27.161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161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至 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楼1010室
方式:采用现场购买,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在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内提交购买材料如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电话咨询:王女士 024-22853199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沈阳市文化演艺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6-2号
联系方式:白华 024-23705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联系方式:金玲、王怡 024-2285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玲、王怡
电 话: 024-2285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