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会议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并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会议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MZCZ-201873X
三、采购人名称: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
地址:神木市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
联系人:刘增文 联系方式:13892252709
四、采购内容:两个会议室共2套,包括全频会议音箱8只,后级四通道纯功放、调音台、双31段图示均衡器各2台,U段真分集一拖四无线会议话筒6套,机柜2台,音箱支架2付,音响线缆2批,投影仪2台,幕布2副,投影吊架2副,接插件、连接线等2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陆佰陆拾壹元整(¥156661.0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询价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交纳询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七、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 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节假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
八、获取询价通知书须携带:
1、单位介绍信;
2、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
九、询价保证金:询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向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以网上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公对公方式交纳。
十、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4月17日上午8-9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办公大楼七楼西侧);
十二、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及询价时间:2018年4月17日上午9时;
十三、询价组织单位: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西侧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12-833884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理处
账 号:2710021201201000015016
行 号:40280620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