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舞台车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就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舞台车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第三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舞台车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三次)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9-22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85.3834万元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舞台音响、舞台灯光及舞台其它设备购置(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货物);
3.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劣迹;
3.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4各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国家级别相关专业认证机关颁发的专业舞台设计制作工程甲级证书,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证书,专业舞台音视频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证书;
3.5投标人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近3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3.7报名时携带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guoji.caigou2003.com " href="" rel="nofollow">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8 年 1 月24 日至201 8 年1 月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前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3室 进行报名: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4.2(三证合一的按三证合一执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
4.3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4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查询内容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4.5报名时要求被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项目负责人中途不得更换);
4.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7近3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4.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5 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按要求密封的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 点:中牟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21263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5022101/15803892053
2018年1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