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重庆南路100号310会议室音响会议系统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或四级以上资质; 3、在上海设有常驻开发及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开发、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支持;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登记与查询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5、投标人须为数字会议系统、高清触控显示屏的制造商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6、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重庆南路100号310会议室音响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912-887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6-11955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16-11955 招标项目:上海市重庆南路100号310会议室音响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内容: 本项目安装于重庆南路100号,用于三楼310会议室的设备更新改造,要求必须与现有会议系统设备完全兼容匹配,满足各种报告会、讨论会议等日常政务活动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40万元 免费质保期期:两年 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100号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7、采购预算金额:400000(国库资金:4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2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数字会议系统、高清触控显示屏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3、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公司办公或售后服务点地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四、本项目于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9日9:30-11:00,13:00-15:00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上报名(逾期报名,概不受理)。供应商需于2016年9月19日9:30-11:00,14:00-16:00到瞿溪路801号501室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所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司公章),招标文件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的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10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0-10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15
2、开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15。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报名审核: 1.1 审核不通过的,会写明理由。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资料,不限次数。 2、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6年9月20日上午11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传真:64646439。 3、澄清: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下午16点之前。 4、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中路2号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
邮编: | 200001 | 邮编: | 200023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黄玥琤 |
电话: | 33134800 | 电话: | 64692478 |
传真: | 33134800 | 传真: | 64692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