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河南省警卫局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河南省警卫局警卫队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河南省警卫局警卫队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1.2 招标编号:JTZB-2016-0902。
2.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视频监控系统(详见谈判文件)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谈判响应人须具备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谈判响应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4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7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302室)报名。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以上证明文件报名时需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9月2日至 2016 年9月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在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郑州市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12 日 9:00 时。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谈判有关信息
7.1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河南省警卫局
联 系 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8812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61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