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中国音乐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中国音乐学院实验排演厅灯光机械音响系统设备购置(新竣工配套)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中国音乐学院实验排演厅灯光机械音响系统设备购置(新竣工配套)
项目编号:16CNIC031736194
项目联系人:李江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16253
采购单位:中国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甲1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010-64887669
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江010-8831625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外大街六号中仪大厦615房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专业舞台机械及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或演艺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专业舞台机械及专业舞台音响一级资质;3、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授权,属总代理商授权的,同时提供总代理商资格证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货物提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0.09501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0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外大街六号中仪大厦615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层615房间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的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企业不用提供);
4、任选其一:①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阅后退回);②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近期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专业舞台机械及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或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专业舞台机械及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