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古田县明智学校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询价通知书编号:NDZB-2016-125
2、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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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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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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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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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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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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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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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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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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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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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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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态化教学录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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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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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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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录播一体机、3T企业级硬盘等,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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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明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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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0593-259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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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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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防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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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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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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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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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售询价通知书时间:2016年08月22日至2016年08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4、发售询价通知书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5、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询价通知书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购买询价通知书登记表(详见公司网站办事指南http://www.fjzxzb.com/news/html/?468.html)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或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
6、项目联系人:翁雅娟、陈华颖
联系电话:0593-2937168;0591-87530730-815
传真:0593-2937168
E-mail:zhixinnd@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报价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4) 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他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合格的供应商。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规定。
9、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 [下午03:00](北京时间)。
10、询价时间:[2016年08月30日] [下午03:00](北京时间)。
11、询价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12、询价通知书售价及要求:询价通知书(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13、询价通知书购买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帐 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14、报价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15、本公告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