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紫阳县人民检察院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人民检察院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CG-2016-ZB-24号
三、采购人名称: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紫阳县环城路中段
联系方式:1592915769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紫阳县人民政府院内
电话及传真:0915-4422737
五、采购内容、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
数码单反相机(套机)6套、录音笔4支、执法记录仪3台、案卷高速扫描仪1台、投影机1台、音响2支、调音台1套、多媒体示证软件1套、移动硬盘2个、扫描仪4台、文件装订设备2台、高清专业摄像机3台、台式电脑16台、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2套、电子取证勘察箱1个、电子取证只读锁1台、硬盘克隆机1台、磁性载体安全存放柜1个、便携式计算机16台、数码复合机2台、保密碎纸机2台。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采购预算:96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允许生产或经营所述设备及物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无须提供)齐全有效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必须有生产厂家开具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需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每天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机关院内3号楼2楼)。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9:00。
2、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9:00。
3、开标地点:紫阳县公安局九楼开标室。
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