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方法》(财政部74号令)及有关规定,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宜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宜政采〔2016〕78号;
3.采购单位:宜阳县人民法院;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内容:宜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应用系统、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高清庭审主机、庭审直播主机、直播编导系统、实物展示台、高清摄像机、摄像机支架、大屏显示器、大屏显示器支架、桌面显示器、桌面显示器支架、书记员PC、发言话筒、反馈抑制器、电源时序器、调音台、功放、壁挂音响、法官信号分配器、原告、被告信号分配器、摄像机信号分配器、一体机、庭审直播监听耳机、庭审直播监视器、直播操作台、线材、辅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预算金额:约70万元人民币;
8.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9.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庭审直播主机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开标时提供原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须有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时间:
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2.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谈判文件的出售方式: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下午15:30分整(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递交的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宜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379-63157699
地 址:宜阳县锦屏路与李贺大道交叉口向东240米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0379-69916939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