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区石碶街道实验小学采购舞台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设备的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3087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一 |
舞台设备 |
1批 |
体育馆舞台设备、体育馆音箱设备、体育馆灯光设备、阶梯教室舞台设备、阶梯教室音箱设备、阶梯教室灯光设备等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认定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
(2)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认定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 年5月30日至 2016年6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财务室 李小姐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RMB:72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20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徐会计 88225170,FAX:2883017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21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21日14:00时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请投标人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鄞州区石碶街道实验小学;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8815273018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承、王银、张亮、徐军、夏巍;
联系电话:0574-87425387、87428389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一次性提供以下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盖有国税印章)复印件
3、企业开票信息(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
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改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已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无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