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静宁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TXZB-GSZC2016-008
二、采购内容:
防护罩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59台、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2台、高清镜头59个、高清镜头2个、LED补光灯110台、万向支架162个、红绿灯检测器16台、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16台、抱杆机箱61台、落地机柜20台、光纤收发器20对、路口交换机16台、二合一防雷器88个、网络存储服务器4台、高清违法抓拍球机27台等(具体货物名称、数量、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资金:493.209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货物及长期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满足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
3、供应商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原件);
5、出具自本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售价:免费获取。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03室),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文件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介绍信、自本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上述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给招标人用于报名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必须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之前送至开标现场。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时;
开标地点: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静宁县公安局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中街113号
联系人姓名:何文彩
联系电话:0933-230402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昕 电 话:15339316899
邮 箱:1761348347@qq.com 传 真:09318805556
开户名称: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分行城关支行
账 号:621060106010210613048
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