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兴安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标准型民事审判科技法庭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标准型民事审判科技法庭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KLGLJ20161007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1107
采购人:兴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231
联系方式:邱先生 联系电话:0773-6222315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志伟 联系电话:0773-5851107;传真:0773-2885706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110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6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9:4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数字庭审主机2套、书记员应用系统2套、电源控制器2台、书记员电脑2台、打印机2台、VGA分配器2台、液晶显示器10台、显示器支架10台、功放2台、音箱8台、实物展台2台、庭审发言话筒16套、VGA切换器2台、摄像机8台、嫌疑人发言话筒2套、交换机2台、机柜2台等。详细内容见《货物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