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视讯系统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视讯系统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招16-0111
3、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元整。(注:超出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内容:视讯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一周内完成设备供货及调试运行。
6、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法人机构,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须提供主要设备(视频会议终端)针对本项目的设备授权证明;
5、企业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磋商报名及文件领取:
1、时间:2016年2月26日起至2016年3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2、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8室
3、需携带资料:
l 营业执照;
l 税务登记证;
l 组织机构代码证;
l 设备授权证明;
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磋商评审小组决定。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8日下午14时00分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六、磋商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8日下午14时00分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地 址: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2号楼4层
联 系 人:姜楠
联系方式:54065256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200063
联 系 人:沈思骏、郑妍
电 话:021-62445138
传 真: 021-6244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