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局录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3600020208
项目联系人:宁亚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2213666
采购人: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安次区银河北路4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5125721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213666
预算金额:3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2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5号受理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对所投主要产品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厂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当地有原厂常驻技术人员,能提供及时到位的原厂售后服务);4、系统要求:(1)要求在视频采集上有相应专利技术,且专利数不少于3项,以此证明所投产品在视频效果具备一定先进性。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产品专利(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或投标专用章);(2)要求在图像智能检测上有相应专利技术,且专利数不少于3项,以此证明所投产品智能检测技术具备一定先进性。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产品专利(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或投标专用章);5、本次招标设备生产商和其授权代理商的不能同时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1)税收证明:近1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企业注册时间少于三个月的除外),(2)投标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拟格式),(3)(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保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出具营业执照原件),(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法人报名提供)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企业为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
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