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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弱电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10-20 作者:pjtime资讯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修缮改造第二期工程起步区域弱电设备及配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ST00ZC87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修缮改造第二期工程起步区域弱电设备及配套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522135.22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6年5月-9月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6年5月-9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6.4 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格证。

6.5 广东省外单位必须向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申请备案,并获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6.6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需提供本项目各子系统中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厂技术确认函原件(公共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130W高清摄像机,130W高清网络球机,200W高清网络球机, 130W高清网络半球,嵌入式数字高清解码器,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参投设备)。

6.7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

3) 广东省外单位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查);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9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9日15时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chinapsp.cn。

13.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新美路2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627325

传真:0754-88627325

邮编:515041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汕头分公司)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754-87290928

邮编:515041

邮箱:2998551621@qq.com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754-8729092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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