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受大荔县信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大荔县信访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信访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B2016-1843
三、采购人名称:大荔县信访局
地 址:大荔县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5层D区
(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或029-82309657/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项目预算:490080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6-4、所投主要产品(高清视频会议终端、高清会议摄像机、视频会议音视频管理一体机、防火墙系统、主音箱、功放)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磋商的不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磋商担保函(指定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磋商担保函);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4日9:00-12:00,13:30-17:00止(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上述6-2和6-3项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在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8-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9-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7日14:30
9-2、磋商时间:2016年10月27日14:30
9-3、磋商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诗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350801/2 82309657/8-81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南二环支行
账 号:1028 3393 1440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