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就屏边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屏边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2. 招标编号:HHZB2015603
3. 采购内容:详见清单内容
4. 项目预算:460万元
5. 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 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由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一级资质;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以上三项资质必须具备)。省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
3、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到投标人所在地或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装入投标文件,开标时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到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昆河路文化体育馆斜对面老检察院内)购买。每份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原件;信息系统集成与服资质证书原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摄像机、卡口抓拍单元、存储产品的原厂商工商注册于云南省内的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地税);以上证件再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后留存。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屏边县公共资源中心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及投标文件的投递时间、地点
1、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屏边县公共资源中心开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人联系人:王军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3-3229111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联系人:牛丽
电话:(0873)3223320
传真:(0873)3221446
日期: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