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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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HBCG〔2015〕139号 |
批复编号:〔2015〕785号 |
资金来源:其它资金 |
计划完工期:20日历日 |
采购预算(元):150000 |
保证金(元):3000 |
采购人:鹤壁市第四小学 |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先生 13939266858 |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0392-3362013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 改造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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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鹤壁安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效报价 81400元;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鹤翔西区6号楼东单元4楼西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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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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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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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小组:刘仙忠 王广影 牛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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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楼327、341室。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8:00~11:30,15:00~17:30 )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日期:201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