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莱芜市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 联系人:赵强
联系电话: 15725165319(办公座机) 传真:0634-6220809 电子邮箱:lwdhh@126.com
三、计划编号:BMX2015-034
四、项目名称及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莱芜市公安局拘留所视频监控系统
2、项目简介: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还应具有如下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所采购的主要设备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监控系统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和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完善和及时的售后服务能力,外地投标人须在采购人所在地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10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分公司或办事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谈判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接收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八、信息公告发布的媒介:本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