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兴宁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兴宁市地方税务局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91510516)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 本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ZZ91510516
2. 项目名称:兴宁市地方税务局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详情参阅本询价文件
4. 采购预算:人民币482087.85元。
二、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代理商参加报价的,须提供报价产品(硬盘录像机、液晶监视器、摄像机)的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3.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 询价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150元。
5. 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交下列资料:
5.1 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14:30~15:00;
2. 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15:00;
3. 评审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15:00。
4.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5. 评审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后,请将合同原件及副本各一份提交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人报名后可自行踏勘现场。彭先生;联系电话:0753-3260858;
八、采购人名称:兴宁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彭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编制人:梁琮林
联 系 人:赖小姐
电 话:(0753)2200228
传 真:(0753)2270818
地 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