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政采代【2015】121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洛阳外国语学校的委托,就录播教室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1、采购编号:洛政采代【2015】121号。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投资金额为55万元
3、询价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洛阳外国语学校的录播教室设备询价采购,数量一套。
4、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4.2、询价时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其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5、本次采购中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6、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 2015年11月18日18:00。。
7、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本次询价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获取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提交询价响应文件参与询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收取询价通知书标书费。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8、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启时间:2015年11月26日 9:30
9、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五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10、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
11、供应商对本询价通知书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请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2、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外国语学校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8539597726
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必须注明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工作证编号)、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中州路口富雅东方B座8楼
联系人:安经理
电 话:0379-64612015 13939900533
电子邮箱:31327430@qq.com
工作证编号:lyszfcgy0206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