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城厢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图书书籍采购、音响设备采购、体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图书书籍采购、音响设备采购、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闽一十[2015]采购1001
项目联系人:吴丽娟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78989
采购人:城厢区文体广电出版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区城厢区学园路中街1901号城厢区文体广电出版局
联系方式:何石军,13950745355
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0594-2278989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3号楼4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附件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图书书籍采购项目 |
一批 |
详见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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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音响设备 |
一批 |
200000元 |
详见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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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
一批 |
373866元 |
详见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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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
签订合同日期:中标后 7天。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需确保验收合格。 |
备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3、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产品将做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386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3号楼4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三层开标室(4)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的加分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
20%(含20%)以下 |
在价格评标项(“PF”)得分的基础上另行加1.8分(45×4%) | |
在技术评标项(“PT”)得分的基础上另行加1.8分(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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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含50%) |
在价格评标项(“PF”)得分的基础上另行加2.7分(45×6%) | |
在技术评标项(“PT”)得分的基础上另行加2.7分(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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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以上 |
在价格评标项(“PF”)得分的基础上另行加3.6分(45×8%) | |
在技术评标项(“PT”)得分的基础上另行加3.6分(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