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清河县教育局城域网建设工程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600020099
项目联系人:刘英祥
项目联系电话:0319-8169011
采购人:清河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169011
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8299100
预算金额:285.192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清河县三羊东街行政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万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具有2015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资质二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3、提供主要设备(网络交换机设备、服务器设备、录播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设备、平安校园监控摄像机设备)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4、提供具有通信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电信运营商(非虚拟运营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该电信运营商的通信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盖。5、投标供应商须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带二维码)。6、产品资质:服务器“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监控设备厂家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监控设备厂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录播设备生产厂家3C证书、录播主机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50000h的检测证书、录播拍摄行为识别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8、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证明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时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携带第(1)(2)(3)(4)(5)项原件及第(1)(2)(3)(4)(5)(8)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购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2851928元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