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新泰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山东省新泰市青龙路589号
联系方式:38538738
二、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 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座808室
项目经理: 汪亭亭 联系电话:0538-8889558
传真:0538-8889558 邮箱: qdxdgc@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4-57 )
四、项目名称:新泰市广播电视台灯光舞台及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QDXDT-4-023
五、预算控制价:包:(万元) 包:(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包
标段(包) |
采购内容 |
采购需求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控制价 (万元) |
舞台灯光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宗 |
包
标段(包) |
采购内容 |
采购需求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控制价 (万元) |
音响设备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宗 |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范围包含灯光音响设备的销售及灯光音响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以及舞台设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包: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供应商需提供厂家或中国大陆总代理商授权, 厂家或中国大陆总代理商须提供获得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一级资质》证书。
3、供应商具有音响、灯光设备及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 4年 0月6 日至4年 0月 日
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梁秀,联系电话:0538-7257626
邮箱:xtsjyzxlx@63.com
方式:来人购买, 如为生产厂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代理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售价:300元/份
九、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4年0月27日4时00分
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十、谈判日期:4年0月27日4时00分
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十一、监督部门:
新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