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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设备采购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07-05 作者:pjtime资讯组

受长沙市公安局的委托,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长沙市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CSCG-MXZB-JZ-201305015

委托代理编号: MXZB-2013-0054

3、项目预算:8万元

4、供应商资质:

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视频会议终端产品的CCC认证证书及入网证书复印件。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从即日起至2013 年 7月14日(节假日不休),每日8:00~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省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价:200 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 年7月 15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送至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址)。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费用缴纳方式

7.1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下发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湘财购【2013】1号文件)执行。

7.1.1 2013年 7 月14日16:00前(含)供应商以公司账户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人民币800元。

7.1.2账户名称: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长沙解放中路支行

账 号: 4300 1715 6610 5250 3045

投标保证金咨询:黄 敏 电 话:0731-85607016

7.1.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 标书款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7.2.1账户名称: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长沙解放中路支行

账 号:4300 1715 6610 5250 2589

7.3以上费用缴纳方式: 以公司账户转账的形式缴入以上相应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以代理机构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沙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刘俊武

电 话:1387499915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西路14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伟、黄勇胜

电 话:0731-82587018

地 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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