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办发〔2013〕59号)文规定,现拟对桂林市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家电、摄影和摄像器材协议供货卖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家电、摄影和摄像器材协议供货卖场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3XY0002 代理编号:YLGLG20134012-A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A分标家电卖场:《2014-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的电视机、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微波炉、电风扇、热水器(含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取暖器、音响主机、音箱、功率放大器、话筒、DVD、EVD、便携式DVD、录影式DVD、饮水机、除湿机等电器产品(不含空调);B分标摄影和摄像器材卖场:《2014-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的普通数码相机、单反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数码配件等。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且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另,A分标投标人应为在广西桂林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及人员配备的家用电器卖场,B分标投标人应为在广西桂林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及人员配备的摄影和摄像器材卖场;摄影和摄像器材卖场投标人还须是所投数码照相机、单反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品牌生产厂家在本地的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销售授权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3年11月21日至 2013年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2887311。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各分标金额均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必须于2013年12月6日下午16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现金形式交至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12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2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开标。
十、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李兴、徐雪艳、莫芳芳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2887311 传真:0773-2889218。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29123。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