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消息,国外媒体发表文章,认为柯达申请破产保护可以支持公司顺利完成知识产权出售,由此可能成为公司走上复苏之路的开始。同时,文章认为柯达陷入破产境地是因为公司一直不愿意做出改变。
以下是全文:
柯达依据《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柯达曾是一家优秀的美国企业,这个消息令人难过,但并不出人意料。
针对柯达形势的发展,我曾经在去年10月表示在这种窘迫的情况下,柯达没有最好的结局。现在,柯达正式申请破产保护。由于持续的经营亏损导致9亿美元现金快速流失,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柯达必须出售宝贵的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重塑业务的希望由此破灭。
投资银行Lazard负责安排柯达1100项专利的出售事宜,似乎柯达申请破产保护的原因之一是通过美国破产法院保护来完成专利出售。 除了对资产出售有帮助以外,申请破产保护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增加获得融资的机会。对于不熟悉重组规则的人而言,可能认为破产保护申请使柯达更易融资的说法有违常规。但是,鉴于债务人持有资产具有优先获偿权,债权人可能更愿意为柯达提供融资,以完成最具价值的知识产权出售。
事情本不必发展到如今这样。过去外界曾一度以为伊士曼化学只是柯达分拆出的不起眼的一部分业务,但该公司现在正呈蓬勃发展之势。对这两家公司而言,成功与失败的主要区别在于伊士曼化学愿意做出改变,实现转型。
重组与东山再起的艺术让人深思,70年代知名企业柯达如今沦为需要通过破产保护来出售从未能充分利用的知识产权。 我们应该花一些时间来思考柯达在这过程中的陷落与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