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1-CG-380(1)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寿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摄像机等设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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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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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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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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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时间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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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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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
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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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高清DV,专业DV
有效像素数:16:9视频模式:约228万像素;4:3视频模式:171万像素;16:9照片模式:约228万像素;4:3照片模式:约304万像素
数码摄像机显示屏:2.7英寸
显示屏像素:12万
取景器:彩色取景器
取景器像素:21万
接口属性:IEEE 1394/USB 1.1
感光器类型:ClearVid CMOS
感光器像素:320万
光学变焦倍数:10倍
数字变焦倍数:120倍
焦距:40-400毫米
镜头:Vario Tessar镜头
滤光镜:37毫米
对焦系统:自动对焦、手动对焦
闪光灯:内置
录制格式:SD HQ
夜摄功能:红外夜摄功能
白平衡:自动/户外/室内/手动(触摸屏)
防抖系统:仅动态模式 电子防抖
逆光补偿:支持
录音功能:Dolby Digital(双声道)
内置麦克风:支持
存储介质:DV录影带/DVCAM/Memory stick DUO小型记忆棒
USB接口:迷你
直接打印接口:支持
电池/电源:锂电池
功耗:可连续拍摄10小时
随机附件:交源电适配器、电源线、NP-F970充电电池、带镜头盖的镜头罩、无线遥控器、AV连接线、分量视频线,USB线、记忆棒、记忆棒适配器、话筒、音频适配器、背带、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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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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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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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
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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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相机类型:消费,长焦,广角
有效像素数:1620万
最大像素数:1680万
最高分辩率:4608×3456
光学变焦倍数:10倍
数码变焦倍数:12倍
实际焦距:f=4.25-42.5mm
显示屏尺寸:3英寸
像素及类型:约92万像素
屏幕功能:高清屏
闪光灯类型:内置
测光方式:多重测光,中央重点测光,点测光
防抖性能:光学防抖
存储卡类型:Memory Stick PRO Duo/Memory Stick PRO-HG Duo/SD卡/SDHC卡
HDMI接口:支持
视频接口:AV接口
其它接口:USB2.0
电池类型:充电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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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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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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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最高限价为1758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3、各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相关技术参数若有疑义,请于2012年2月13日16时前向本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564-422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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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必须有报价产品的供货能力。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国土资源局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参与报价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4、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5、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会员单位除外)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已经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库的,可以直接报价;没有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会员库的,报价时须同时传真以下资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交易员身份证;
4、报价函;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九)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监察局、检察院、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传真室有录像录音监控。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没有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供应商会员库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报价结束前,向下列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供应商会员库的除外),否则其报价不被接受。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公示发出3日后及时联系业务经办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户 名:寿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 号:1214 4001 0400 07655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本中心向采购单位所在会计核算中心发出《政府采购资金汇款通知书》,直接将货款由采购单位账户转入供应商指定账户,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详见寿县招标投标网《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方式的通知》(寿招发〔2011〕3号)。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2年2月14日8:00- 16:0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传真报价(也可在15:00- 16:00时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二楼监督股,规定时间段以外送达的为无效报价)
(三)传真号码:0564-4227642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寿县寿春镇寿县招投标中心(寿春镇南关社区君子大道东段现代汉城5幢,现代汉城南大门西侧50米)
联系人:袁扬(寿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564-4227161
寿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2月9日
附表 寿县国土资源局摄像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报价函
项目编号: 2011-CG-380(1)(报价必须严格按此格式,其他格式将不被接受)
包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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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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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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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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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响应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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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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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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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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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时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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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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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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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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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单位公章;传真件必须确保公章清晰。
合计报价(大写): 元 (¥: 元) 单位:人民币 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投标通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