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要求及条件:
1、本批招标为整体采购。
2、投标总价应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安装调试、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厂家同期相关的无偿(有价)的促销、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自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招标规定与要求:
1、投标价不得超过需方确定限额,否则视为弃标,以总价最低价中标。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所报价格包括所需采购项目的总价、运费、安装、税费等所有费用。如果贵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们将即刻通知您与用户签订采购合同;如果贵单位本次的报价未被接受,我们将欢迎您继续与我们合作。
2、按国家标准和招标要求进行生产和售后服务。
3、投标价格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8月19日—2011年10月12日下午5点30分载止;建瓯市政府采购中心。
5、2011年10月14日上午9点30分前请各供应商把标书(标书应密封,未密封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交到采购中心,邮寄送达的我中心不承担延期收到的一切责任,超过时间视为弃标。2011年10月14日上午9点30分开标。
6、本批招标废标界定
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标函未加盖投标方公章。③标函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④投标单位递交的招标报价书金额不能确定的。⑤投标内容技术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⑥
6、中标商若自动弃标,须没收投标保证金;该中标商1-6个月将不能参与本市招投标活动。
7、招标地点:建瓯市政府采购中心(中山路452号二楼)。
8、交货地点:建瓯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9、交货时间:2011年10月31日前。
10、付款时间: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
转账的以到我中心账户为准)。待投标结束后,无中标者无息退还保证金;中标者待合同履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保证金。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建瓯支行 帐号:193010100100006435
建瓯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 九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