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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认可互联网电视机顶盒 厂商甘苦未知

来源:IT商业新闻网 更新日期:2011-12-30 作者:柴崎

选择合适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

“广电通过了一个181号文件”,四川通信设计院副总工程师程德杰博士不久前告诉IT商业新闻网记者,“这个文件打通了互联网内容服务商越过当地广电直接到用户屏幕的通道”。

根据广电总局近期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文件显示,以往规范互联网机顶盒的叫停方式此次得到了转变,变成了“鼓励运营”引导该产业的发展。

薄薄一纸文件,却是广电总局“从禁止到允许”态度大转变的证明,也被媒体解读为是扶正了一向被认为是“地下产业”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但IT商业新闻网记者通过了解发现,这个“扶正”并没有想象当中的那样简单。

IT商业新闻网了解到,广电总局在文件中规定,“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只能接入到总局批准设立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上”,“内容服务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即不管是智能电视还是机顶盒等电视机附属产品,若想接入互联网电视,必须与牌照持有者合作。

文件并且规定,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嵌入一个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地址,终端产品与平台之间是完全绑定的关系,集成平台对终端产品的控制和管理具有唯一性。

之前,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的态度模糊不清,部分网络视频内容服务商趁机借助灰色渠道切入互联网电视屏幕。对于众多的用户来说,互联网机顶盒的诱人之处恰恰在于在线视频观看和直接下载视频库内容。现在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的公司包括CNTV、百视通、华数等6家企业,均隶属广电。奥维咨询平板显示研究中心总经理彭健峰表示,从近期的销售数据上来看,互联网电视的渗透率已经从一年多以来在20~30%之间徘徊的局面,从四季度开始迅速拉升到40%。在这些背景下,广电希望通过此举达到控制电视机终端的目的明显。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于机顶盒厂商而言,一方面是内容监管,另一方面带来了新产业链,让机顶盒厂商有更多机会与成熟的平台运营商合作,获取更多优质内容,和平台服务,结束一直以来机顶盒尴尬的终端身份,从而打开一个新的市场格局。

或有利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的壮大

有机顶盒厂商告诉记者,新的文件让广电总局的态度有了很大的改变,即使在181号文中对内容平台有限制也比冒险进入互联网电视要好。

其实目前的互联网公司与内容集成商的合作案例很多。如百视通已与土豆网、淘宝网等合作,杭州华数也与百度、盛大、乐视网等公司牵手。

科讯网专栏作家尤文奎对此认为,181号文件让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厂家并无独立的市场经营权。这样一来,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的壮大,只能取决于互联网电视的集成播控商的发展进度。机顶盒厂商角色被动,能生产销售多少相关的产品,完全受制于牌照商的用户发展速度。

尤文奎指出,文件并对互联网电视机顶盒进行了限定(需是“围墙花园”产品),也就是被“阉割”了的产品,只能连接集成播控平台的互联网电视节目。这样的产品还能否如之前那样吸引用户就不太乐观了。

流媒体网CEO张彦翔则表示,广电总局的181号文看似宽松,实则严管,为产业未来的发展埋下了很大的伏笔。在互联网电视的产业链来看,形成了以集成牌照运营商为核心,集成播控为手段,基于公共互联网的可控可管的OTT业务新形态。“现在虽然被产业利益方借此把市场热情再度渲染,但未来互联网电视将面临着来自政策的更多挑战,将步IPTV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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