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1-191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学专用设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件一:视频多媒体信息化建设
包件二:报告厅/多功能厅灯光音响系统
包件三:投影仪、液晶电视、拼接屏和会议桌面显示系统
(四)项目预算:
包件一:1525335.00元
包件二:992980.00元
包件三:730550.00元
(五)投标选择:本项目分三个独立包件,合格的投标人可任选包件投标。
(六)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
(一)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包件一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五)包件一、二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六)包件三所投投影仪、液晶电视必须为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
(七)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八)包件三所投投影仪、液晶电视必须是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
(九)若投标人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
(三)包件一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黄埔区瞿溪路350号1712室)
(三)发售文件: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闵行区教师进修学院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350号
联 系 人:钱惠荣
联系电话:64921982-8203
传 真:6492359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
联系人:刘欣烨
电 话:53073399-279
传 真:53072161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刘婷婷
电 话:64985000-6029
传 真:64926488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在报价前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拒绝接受报价文件或者作无效报价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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