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溪市兰溪剧院委托,就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观众厅座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LX200933-A102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灯光、音响 1 套 详见附件
2 观众厅座椅 910 张 详见附件
注:以上货物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9月8日至2009年9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行政科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29日 09:30
六、投标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八楼
七、开标时间:2009年9月29日 09:30
八、开标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八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标项1保证金:3000.0
标项2保证金:3000.0
交付方式:汇票/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76135053003647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资格与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联系人:蒋雅琴,李梅
联系电话:0579-88889078,13600694748
传真:0579-8889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