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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给互联网电视上“紧箍咒”

来源:长江商报 更新日期:2009-08-23 作者:佚名

专家:运营商、广电应统一管理互联网电视

国家广电总局日前正式下发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的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难道互联网电视会被硬性叫停?消息灵通人士透露,不少生产互联网电视的厂商已经由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向广电总局递交了关于互联网电视发展建议书,力挺互联网电视。

现状

互联网电视卖场销售火爆

昨日,记者走访了工贸、国美等家电卖场的彩电专柜。虽然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了通知,但处在周末的家电卖场彩电专柜依然还是有很多的消费者前来。

据了解,海信、TCL、长虹、创维等平板电视巨头推出了多款互联网电视,虽比普通电视贵几百元,但仍有不少消费者前来咨询购买。

据介绍,互联网电视,是指用户通过IP网络,以机顶盒或带上网功能的电视机为载体,通过以点播、下载或在线观看等方式来实现对互联网节目内容的观看。

在三网融合趋势下,互联网电视被中国彩电业视作扭转局势的关键所在。

从今年3月底开始,TCL、创维、海尔、长虹、海信等平板巨头集中推出了多款互联网电视。业界有数据称,互联网电视已占据平板电视近1/3的销量。

记者在卖场看到,海信推出的一款互联网电视虽然要比同一型号的普通电视机贵200元左右,也有不少消费者在咨询。

卖场某彩电专柜售货员称,互联网电视不但可以和有线网络连接,还能上网看股票、听音乐、看图片、看电影、看新闻等。

观点

“互联网视频管理还在摸索”

资深电信专家付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广电总局有视频内容管理职责,包括互联网上的视频内容,但如何管还处于一个摸索阶段,即不能管死,更不能放任不合适的内容在互联网传播,例如黄赌毒、超越政治界限的内容。”

付亮指出现在的管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广电既管理内容,又管理网络,二是广电的内容管理方式并不适合互联网草根的特点,在互联网上,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视频制作者。针对这些问题,付亮开出药方称,应成立专门的类似美国FCC的机构,管理运营商和广电及其他宽带网络商的网络,更有利于打破部门分割,推动三网融合。

针对这次国家广电局对互联网电视的出手整治,家电专家刘步尘也公开表示,电视企业应该强化版权意识,彩电企业在发展网络电视之初,就应该首先想到会不会发生侵权现象,而不能把自己当成单纯的电视机制造商。

本报记者常燕实习生兰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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