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1日在漕宝路永乐买了一台明基SH3731液晶电视,价格是9500元。2009年8月3日突然画面出现灰影,且有两条横纹,所有AV、HDMI显示都是如此。打到400热线,说过了2年质保期,再打上海BENQ维修部64475404,150元上门费上门,说必须搬回去检测,2天之后维修部打来说是液晶板坏了,换板收费1500元。晕!现在买台新的才4000元,才看两年的9500元买来的机器就要换液晶板啦!BENQ太坑人啦!”
在查阅相关资料后,记者发现,我国产品召回立法其实并非空白。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开创国内召回制度之先河。2007年8月,儿童玩具、食品的召回管理规定同时实施。从2007年12月12日起,药品也纳入了召回之列。
据了解,去年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开通短信平台,消费者可以发短信或直接打电话进行投诉。遗憾的是,投诉重点只针对汽车、儿童玩具。
同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并就此进行了听证,这也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法规。该草案将家电、公共服务设施等广泛的行业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