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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河北“家电下乡”还有多少“拦路虎”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09-03-25 作者:佚名

2月27日,河北省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这是继国家对农民实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之后,首次对农民在消费领域进行的直补。而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这一惠农政策还没有充分显现效果,家电下乡之路,远未通畅无阻。

◆首先期待“政策下乡”

3月13日,邢台县浆水镇八里丈村农民郭老三来到镇上的海书家电门市,想买一台彩电。门市老板张海书向他推荐了康佳的一款家电下乡产品。听说买家电还能享受政府补贴,郭老三怎么也不相信,“肯定是商家给我们农民‘下’的一个套儿,低价处理他们的积压货。”他说。

像有郭老三这样疑惑的农民不在少数。记者近日在我省农村采访时发现,对于家电下乡,不少农民还不完全了解政策,对于到哪里去买指定产品、如何领到补贴等还是一头雾水。还有一部分农民误认为,政府补贴13%,但是中间商却可以抬高售价,这样的政策补贴便宜的是商家而非农民。

张海书坦言,家电下乡启动半个多月来,他还没有卖出一件家电下乡产品。其实,不仅在邢台浆水镇,在石家庄栾城、赵县、正定,记者都看到相同的冷清场面。河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广宣部负责人王青告诉记者,为尽快将家电下乡政策普及到农村,他们启动了“家电大篷车”下乡宣传促销活动,今年已经3次深入石家庄的郊县乡镇,大篷车内有4大类产品,全部为指定优惠型号。但是,每次下乡都是带去多少产品,又带回多少产品,现场销售的基本没有。究其原因,销售商普遍认为,还是农民对家电下乡的惠民政策不了解。

◆非指定店“搭车”搞促销

正是由于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一知半解,一些农村的非家电下乡指定店和无家电下乡资格的个体老板却打起“搭车”的主意,拉起家电下乡的横幅贩卖家电、倾销库存。在赵县一个家电门市,记者没有找到贴有“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的家电产品,但是,售货员却说“正在搞家电下乡的活动,农民购买某些型号的产品,能够享受销售价减免13%的优惠”,试图将13%的降价促销与13%的财政补贴相混淆。

◆中标基层网点积极性不高

采访中,记者吃惊地发现,拿到家电下乡“入场券”的中标网点,并不认为这杯羹有多么鲜美,利润的进一步压挤、电脑录入手续的增加,让农村基层的家电销售门店对家电下乡难提兴趣。

栾城县献国家电门市部老板郎献国认为,各家电品牌要想中标,必须压低竞标价。从生产商到县城,往往需要经过省、市级代理等层层经销商,每一层都会“盘剥”一刀,最下层的经销商销售压力无形中放大。国美、苏宁这样的企业大概能够保留5%以内的利润空间,“而我们这些基层经销商,连5%的利润都拿不到。”

栾城县万信达家电门市的老板苏献利算了一笔账,他销售的一款海信家电下乡彩电,进价590元,销售价656元,这中间有66元的差价。但是,按照农村销售惯例,他要向农民提供收视天线,这部分费用厂家是不负担的,再加上去正定提货的往返路费,66元的利润空间缩减到20多元,“如果再开发票,就赚不了什么钱了。”

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家电下乡启动以来,截至3月11日,全省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4.7839万元,销售情况并不理想。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4类产品中,手机仅销售了16部,价值1万余元。

另外,由于以次充好的产品扰乱农村市场,致使一些地区家电下乡产品难以抢占市场。据了解,山寨手机凭借低廉的价格已经占据了农村大部分市场份额。

◆期待更简化的补贴手续

按照相关规定,销售网点应在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后3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农民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上。而据记者了解,目前,这一补贴发放流程并未完全通畅。

孟爱民是赵县自强家电第二商场的负责人。今年2月中旬,她就拿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密钥了。而今,由于这一管理系统的原因,她还不能按照政策规定,在销售行为发生3日内,将农民的个人信息输入该系统。当然,农民也无法在政策规定的时限内顺利拿到补贴。“申报补贴还不如直接打折方便。”到商场购买家电的一位赵县农民抱怨说,即便整个程序弄清楚了,也必须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农村地域广,离开家门就得走远路,有的人如果忘记带其中的一两样证件,就会因手续不全多跑好几趟,路上再吃吃喝喝,费用也不小。“要是国家给的补贴都花在路上,不是白忙活吗?”

据了解,日前,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出台了新的措施,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其中,专门提到“简化财政补贴兑付手续”,要求由市县财政部门组织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联合下乡,尽可能在销售网点现场审核、兑付补贴资金。对银行网络不发达的偏远地区,可采取现金发放方式。但目前,一系列便民的措施在我省还没有全面展开。

◆政策应考虑各地经济条件差异

有专家分析,当前,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似乎暗示着释放消费需求的可能——— 2008年,中国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为4761元,这相当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那时正是家电迅速普及的阶段。农村的消费能力不能低估。

赵县新国美家电商场负责人吴立勇告诉记者,近年来,有些农民钱包鼓了,家用电器也要更新换代。对于这部分较富裕的对高端家电有需求的农民,目前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可能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在他们商场,液晶电视就卖得特别好,而液晶电视的价格已经超过了家电下乡彩电的限价,不能够享受政策补贴。

一位网友在网上留言称:“考虑到补贴的公平性和财政预算的限制,建议可以对高价产品实行低补贴的政策,价格越高的产品,享受的补贴比例就越少。比如,家电下乡产品价格比原来最高限价高20%,财政补贴政策同步降低20%。这样不但能够丰富家电下乡产品的种类,同时也能够带动一部分人积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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