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与香港网站上说明图
这次事件是被一网友曝料:主角是夏普52GX3液晶电视,据了解这款电视在日本和香港两地的销售说明里注明是使用倍速技术的屏以及色彩对比度达2000:1,而中国被媒体向中国夏普公司证明,52GX3这款产品并没有使用倍速技术的屏。(倍速技术是近两年才兴起的一项液晶电视为减少运动拖尾现象,缩短响应时间的技术,如夏普52GX3里使用的120Hz技术,需要有支持120Hz的液晶屏以及支持120Hz运算的芯片,两者加在一起才算是倍速技术)。“很明显是夏普销往日本和香港的52GX3和销往中国大陆的同型号产品不是一回事”对此结果,《夏普歧视性销售大陆售液晶电视缩水》文中的作者继续对该事件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发掘,发现这款“缩水版”的52GX3在中国地区销售的价格居然比在日本原装正版的还要贵上数千元,文中的作者最后用“夏普对中国大陆歧视性销售”来解释夏普的不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