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者王女士向晨报热线反映,她去年5月购买的一台飞利浦液晶电视机近日里发生了遥控器失灵的故障。重新购买一个遥控器后,故障依然如故,王女士于是向飞利浦进行了报修,然而,一个月内维修方连修2次,甚至将电视主机板都进行了更换,故障却依旧没有排除。
“连修那么多次都修不好,我不愿意再把电视让他们这样折腾了。”王女士表示,由于电视屡修不好,她已对维修人员失去信任,并要求飞利浦能将电视更换。对此,飞利浦客服工作人员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电器三包规定,自购买电视机之日开始一年内,若维修两次以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才可以还换机,但王女士已经逾期。该工作人员表示,将与相关部门协调后给出回复意见,不过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得到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