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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水平的差距
尽管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在 OLED 的技术和产业化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在知识产权方面
低分子 OLED 材料和结构的基本专利主要掌握在美国柯达公司手里,有些专利将要过期,但其一系列后续专利,仍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专利体系。高分子 PLED 材料和结构的基本专利主要掌握在英国 CDT 公司和美国 DuPont 等公司手中。在有源驱动方面,日本的三洋、 Sharp 、 SEL 、 Eldis 韩国的三星、 LG 、台湾的工研院都掌握一定量的核心专利。我国清华大学和维信诺已申请了 42 项国内外 OLED 专利,吉林大学和长春光机所各申请了 10 项。这些专利涉及 OLED 材料、器件结构、工艺技术以及驱动技术等。国际上, OLED 专利持有者在 80 年代末的不超过 5 家,现在已经发展到了 200 多家,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使得各专利持有者的互补性越来越强,没有一家公司能够仅凭自身的专利技术就能生产出最先进的产品,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不可避免。
在技术方面
同国际前沿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比较,我国还存在明显的一些技术差距。突出表现为:有机发光红绿蓝三色材料解决方案不完善,无法提供具备实用性的蓝光发光材料;磷光材料的红绿蓝三色实用化材料还没有开发成功。
在生产设备方面
我国没有 OLED 生产设备的制造厂商,关键设备在日本、韩国、欧洲企业手中。除此之外 ITO 玻璃、光刻胶等原材料,也都存在类似的问题。
在生产方面
由于我国 TFT 技术发展滞后,面板的制备技术薄弱,生产管理经验积累不足,因此在有源 OLED 的生产工艺开发方面难度较大,同时也缺乏生产管理人才,这是我国 OLED 产业化建设的弱点。总之我国 OLED 上下游产业链尚不完备, OLED 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紧缺,政府和企业对 OLED 的资金投入不够等都制约了我国产业化的进展。
在驱动 IC 方面
全球已经有多家公司在从事 OLED 驱动 IC 的设计和生产,而我国只能从国外引进驱动 IC ;在大尺寸和彩屏技术上由于设备条件相对落后,资金投入相对缺乏,目前与国外发展有很大差距;这些环节上存在的不足都一定程度地制约了我国有机发光显示技术的发展。
2006 年,大屏幕显示器件市场将继续扩大,竞争将继续升温,随着在材料研究、工艺技术、生产设备、成本控制、半导体技术和市场应用等方面的不断进步,今后 3-5 年将是 OLED 技术走向成熟并迎来市场高速增长的阶段。我国 OLED 企业需要抓住机遇,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加速 OLED 本土制造和大规模生产,完善 OLED 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