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1:仔细看看产品说明书!
刘全恩老师:我们这次制定标准和以前有所不同,特别增加一项,要求企业在彩电说明书中印明主要参数,包括清晰度、对比度、亮度、声音覆盖率等指标,根据不同产品,分别印明11、13、15项参数不等。消费者应该仔细查看并询问说明书中这些指标的含义,如果企业在此处做假,那么消费者完全有证据投诉企业。
提示2:挑电视,要相信自己的眼睛
刘全恩老师:无论是液晶、等离子还是CRT电视,消费者在选购时要多利用自己的眼睛观察显示效果。首先,在播放快速动作的图像时,有没有拖尾现象;其次,在播放大面积的海洋、蓝天或者火焰图像时,色彩感觉是否均匀,层次过渡是否柔和;第三,在播放静止图像时,图像的细腻程度是否足够好? 这些细节虽然可以用指标来反应,但是电视是买回家看的,还应该让自己的眼睛感到舒服。
赵新华老师:无论高清还是标清,最适合的产品才是最好的。什么叫最适合?首先价格要适中,如果自己兜里钱少,没必要盲目追求高价格的高清产品;其次,还要看消费者所处地区的广播电视信号,如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当地电视台只能播出标清信号,那么我建议你还是选购标清电视,这样又经济又实惠。另外,从总体的质量上看,国产电视的质量非常不错,技术跟进的步伐也较快,我建议要买还是买国产货。
提示4:国家标准出台后,为什么要有一个过渡期?
赵新华老师:3月31日颁布25项彩电行业标准时,针对液晶、等离子、CRT等产品规定了一个九个月的过渡期,也就是到200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有些媒体错误地报道,说这是“掩护不合格产品出逃”,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根据国家标准化法,任何一项重大的行业标准出台,都要预留一个过渡期,以便行业与企业做好更换的准备工作。比如说,一个简单的包装箱,就包括设计、印刷、运输等一系列过程,再由电视机表面的标志、说明书的更改,都需要时间。这恰恰是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如果没有这个过渡期,市场就会陷入混乱。
提示5:为什么这次出台的是推荐性行业标准,而不是强制性标准?
赵新华老师:这个问题其实消费者与媒体都非常关心,其实在我国的标准化法中明确规定,只有在涉及人身安全、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有限的几个领域,才能出台强制性标准,其他行业标准都是推荐性的。
推荐性行业标准,是引导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最基本的一个条件。通过推荐性标准,让所有企业在产品质量的评价、测试和方法上面有一个共同的尺度,才能对同类产品做到统一评价。所以推荐性标准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在国家组织的行业抽查、全国抽查时,都是以国家推荐性标准为基础,因此它是所有企业共同制定各自企业标准的根本依据。当然,国家很鼓励企业在推荐性标准之上,提高性能要求,做出更好的产品来。
是否符合推荐性标准的认证,就要看机器上面是否有国家标准机构颁发的认证标志,这个标志意味着颁发机构要承担起法律责任,如果机器实际没有达到国家标准,那么不但厂家,包括颁发机构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