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姐:本人在购买三星背投电视之后在不到三年的时间显示屏坏了。三星维修人员就为我更换了投影机结果还是没修好,维修人员说有一块高压板坏了,要带回去修,结果带去就没有消息了。我曾多次打电话询问,他们就说在总部维修还没好,三星的电话小姐就说马上帮你联系,尽快解决。就这样一等2个月,一点消息也没有。现在这台电视被维修人员由于没有修好拆了也没装好,他把高压板也带走了,又不能请别人维修.就这样放在客厅2个多月,一点音讯都没有。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二条: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记者将情况反馈给三星之后,三星于中秋下午派出维修人员对汪小姐的背投进行了维修。
周女士:本人于2004年6月28日在上海东方商厦买了一台三星电子出产的液晶背头电视机(46L5HR)价格19800元。使用至2005年9月28日,电视机有声音无图像。该公司维修人员来后说主机板坏,该公司维修人员称一年保修已过,须更换主机板费用3500元。本人投诉无门特此上网警告各位千万当心三星电子质量极差!
杨先生:三星背投质量不可信!我的背投使用率很低估计也只有500个小时,2005年9月初出现只有声音没有图像的问题.经维修人员查看是投影灯损坏,因为在3年保修期内,他们同意免费维修.但我被告知此型号已经停产,无配件可以供应.经协商三星同意换机.但要交3000元折旧费换市场价11980的机型),期间给800和本地维修站打过无数个电话,但直到今天还是让我等!作为一个消费者不知道三星还要我们等多久,什么时间才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两个投诉所出现的问题都是一样——只有声音没有图像,一个维修人员称主机板坏了另一个却说是投影灯损坏?在《“三包”规定》中,彩色电视机的主机板保修是一年,而显像管之类的主要部件保修为三年。在记者跟进之后,三星再次派出维修人员对周女士的背投进行检测,称显像管损坏并给予免费维修,而杨先生的背投则做出退机处理。
在例行的电话回访中,三位用户都不约而同地表示:本来是冲着三星的品牌、质量和服务而购买它的产品,却没想到现在产品质量出现了问题,他们的服务却如此差劲。自己打了无数个电话都只能得到一个“等”,而记者跟进之后不到一个星期,问题就得到圆满解决。如果不是有媒体的介入,自己都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