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只大雁靠一己之力无法飞到迁徙的终点站,结成雁群不是选择而是必须。中国彩电企业正在向大雁学习,结成同盟以抗衡日韩厂商并谋求在全球家电产业链中的更优地位。
5月28日,中国彩电企业再次结盟。在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下,新一轮中国彩电业高峰会在北京召开,国内的主要彩电生产商悉数参加,包括TCL、康佳、长虹、创维、海信、海尔、厦华、熊猫、上广电九家。会上达成了关于中国彩电行业未来发展的七项共识,同时还宣布将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下成立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并分别推进技术标准、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市场协调的相关实质性工作。
虽然5年前中国彩电业因为国内市场过度竞争而成立了价格联盟,但是随后在各自为战的思想及市场利益的驱动下迅速瓦解,因此,业界对本次彩电业再次联盟的走向并不十分乐观。如果说5年前仅仅因为价格战而成立了过于刚性的联盟导致联盟的孱弱,那么,对于此次联盟建立的背景、将要展开的实质性工作的确认,则成为解读这一次彩电业联盟能否顺利运作的前提。
技术新鸿沟
TCL总裁李东生在峰会的发言充分表明了中国彩电企业面对产业的大调整与转型巨大落差的反思。
在市场经济和国际化的背景之下,中国彩电业的发展与未来具有非同寻常的标本意义。
尽管中国彩电企业在前几年步入了低利润率的盘整期,但另一方面,中国彩电企业因为更早直面国际企业的竞争而得以在市场经济中更快地“进化”。
在5月28日的会议上,李东生表示:“中国彩电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通过引进、消化、吸收,目前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据信息产业部的统计,仅在2004年全球彩电销量为1.33亿台,中国共制造销售彩电达到7200多万台,占全球总销量的55%,中国毫无争议地成为世界彩电生产销售第一大国。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中国彩电业终于追上了国际彩电巨头的步伐;但在国内产能过剩,国际化走到十字路口,数字化、平板化时代到来之际,中国彩电企业又一次被日系彩电企业甩在了后面。
国内彩电企业遭遇的将首先是知识产权门槛。李东生认为,“未来十年,知识产权方面的差距将对中国企业形成严峻的挑战”。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公布的数据,在电子信息技术领域,1996年到2003年,在中国专利申请量排前十名的企业中没有一家中国大陆企业,以数字电视技术专利为例,截止到2002年数字电视技术专利共有2457件,其中72%都是被日、美、韩企业所拥有,中国大陆仅拥有数字电视专利110件。
李东生分析的第二个差距在于:“中国彩电企业资本扩张能力比较弱,资本积累规模相对较小,这成为我们在产业链拓展方面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在当前彩电业不断走高的平板化浪潮之中,日韩企业因为投资建设了液晶面板、等离子屏的核心部件生产,而在全球平板化电视潮流中占得先机。而以液晶面板为例,仅仅第五代线就要花费60亿元人民币,目前最先进的第七代线投资成本超过10亿美金,而夏普正在投资建立的第八代线成本更高达20亿美金。这几乎是目前中国任何一家彩电企业所难以承受的巨额投资。
李东生分析的第三个差距在于:“中国彩电企业全球化经营能力较弱,抗风险能力不强。此外,国外对中国彩电实施反倾销和贸易技术壁垒都制约中国彩电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而国内市场也因过度竞争和缺乏规范,没有形成和谐的商业环境。
虽然中国企业通过二十多年的追赶在制造能力上占据了全球市场的半壁江山,但是这些差距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中国彩电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而且这些无法被单个企业突破的差距如果继续,将可能预示着一个可怕的未来:在数字电视时代,中国彩电企业是否还需要再来一个二十年的追赶?各自为战是否是追赶的最佳途径?
日系企业再度崛起
如果合作与协调成为必须,那么,日系彩电企业的再度崛起则为中国同行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参照系。
日系彩电企业的重新崛起不仅仅使中国彩电企业在晶体管电视时代获得的竞争优势开始失色,并在数字电视、平板电视时代给中国彩电企业以强大的竞争压力。至关重要的是,日系彩电企业的再度崛起得益于它们之间合纵连横成为中国彩电企业必须走向竞合的直接启示。
上个世纪60年代,晶体管广播与电视机驱动了日本经济20多年的高速增长。伴随着上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的停滞不前,众多日本企业在90年代中后期开始陷入困境,日本经济的旗帜性企业索尼、松下、日立无一幸免。而在刚刚过去的2004年,日本这些在彩电领域的旗舰企业整体扭亏,并表现出重回巅峰的态势。
根据Display Search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调查显示,全球平板电视排名前六位的除了韩国三星之外,其余全部为日系企业:夏普、松下、日立、东芝、索尼。而根据赛迪网统计,2004年全球平板电视销量达到1138万台,合计销售额达到197.4亿美元,而日本企业超过了70%。而当前全球平板电视前几名中,除了三星之外,还有日立、索尼、东芝,这些传统彩电业巨头在2004年的利润增长幅度均超过50%。
2005年3月,日立公司表示,已经与富士通公司达成协议, 将再次购买富士通日立等离子显示公司(FHP)的股份,此次购买的份额为30.1%。日立此次购买股份后,将拥有该合资公司80.1%的股份。收购成功之后,富士通LCD业务的相关产业资源可以继续加强夏普在全球液晶领域的领导地位。
2004年8月,日立、松下、东芝等巨头宣布,共同投资10.5亿美元组建一座大型的电视用液晶显示器面板生产厂,生产由日立开发的APS液晶面板,主要向三家股东供货,该合资公司将于2006年二季度批量生产。
2004年8月,日立和松下电器产业从富士通手里接收了其等离子电视业务,两公司将联合推进知识产权的运用和面板的采购。
2004年11月,佳能与东芝推出了联合研发的SED电视。
毫无疑问,在产业内部的合作上,日本企业值得借鉴。
协调机制的运作
先别急着欢呼,成立联盟只是第一步,关键是联盟如何协调,如何运作。
与以往单纯的价格联盟不同的是,此次彩电业联盟是基于彩电产业所面临的具体重大问题建立更广泛的协调机制与组织。由于联盟一词在市场经济时代具有垄断的嫌疑,而基于九个企业作为利益主体的独立性,彩电企业将这一次确立合作关系定位为彩电产业群内部的协调机制。
在此次彩电业峰会上,九家企业达成了将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组织下设立技术标准协调、知识产权协调、国际市场协调以及国内市场协调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并分别由海信与熊猫、长虹与上广电、康佳与厦华、创维与海尔负责,而TCL作为行业协会会长单位担任总协调人。
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士磊表示,技术标准协调委员会将推动企业对于新技术、核心技术的研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的建议,组织行业内的企业补充制定彩电及其它相关产品的统一技术要求,组织行业内的企业参与制定国家以及行业技术标准,并促进最新技术标准的产业化与应用。
与技术标准的确立依赖于政府部门相比较,专利的共享与共同面对专利谈判对于企业更为实际。代表专利协调委员会的长虹集团的规划发展部部长李松表示,将尽快推动建立中国彩电行业的专利池,使合作企业的专利实现共享,并寻找有购买价值的专利,以集体的形式展开对外专利谈判。
康佳集团事业部总经理匡宇斌代表国际市场协调委员会,他提出的推动国际资源配置的工作有两点值得关注。会下相关人士表示,国内企业目前有多家企业在海外均有生产基地,而如果一家企业接到相关国际市场的订单,并不排除由其它企业协助完成制造与供货以突破贸易壁垒。另外,由于平板电视的核心产品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的核心部件液晶屏、等离子屏的生产控制在日本、韩国、台湾企业手上,因此,联合采购成为提高议价能力的一种有效方式。
而代表国内市场协调委员会的创维集团副总裁张学斌表示,联盟内部将不会再采取以价格联盟的方式协调国内市场,而是更注重协调与上下游企业群、消费者的关系。比如彩电企业整体与强势的流通企业,比如国美、苏宁等家电连锁商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