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怎样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须破哪些拦路虎

佚名 2012-07-16

京东方科技集团董事长 王东升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迎建

罗克佳华工业公司董事长 李 玮

日前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再次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企业尽快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这既是科技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提高国家创新能力的必由之路。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企业距离技术创新主体这一目标还有很大距离。企业成为创新主体还存在哪些困难,面临哪些障碍,应该如何突破?对此,企业的负责人体会最深,感受最多,也最有发言权。为此,我们邀请部分创新型企业的负责人,结合企业的创新实践,就“企业怎样成为创新主体”这个话题,谈体会、提建议,敬请关注。

编 者

呼唤宽容失败的国民心态

京东方科技集团董事长 王东升

●企业若想坚定走自主创新之路,必须有造福人类的理想主义情怀,必须有几代人百折不挠的执着奋斗。同时,企业也离不开鼓励创新的制度设计与支持体系,也需要“宽容创新失败”的国民心态和文化氛围

迄今为止,中国产业界有两条企业发展道路:一是“贸工技”;二是“技工贸”。无论选择哪一条,企业如果不能拥有自主创新能力,就不可能成为产业领先者或领导者,只能是亦步亦趋地跟随。

从某种程度上讲,企业在自主技术上的高度,决定其产业地位的高度;企业在技术上的领先程度,决定其在产业进步中的领先程度。

京东方走的是“技工贸”发展道路,这既是所处的平板显示产业自身规律所决定的,更是京东方创业团队的价值观所决定的。在当今世界,若想在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的平板显示产业立足并崛起,自主创新能力是必要前提,持续自主创新是必由之路。

然而,自主创新很难,持续自主创新更难,一路自主创新成功难上加难。当京东方在1998年做出“聚焦新型显示”的战略抉择时,我们确立了“不创新则亡”的信条;当京东方在2003年提出“显示领域世界领先企业”愿景时,我们坚定了“奋斗二十年”的信念;但让我们没有足够心理准备的是,社会心态与舆论环境并不理解“自主创新道路的艰难与坎坷,曲折与漫长”,而对企业创新普遍抱有“一蹴而就、一步登天”的不切实际之期望。

古往今来,中国盛行的是“以成败论英雄”,但不能“以一时成败论英雄”。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心态弥漫着“一夜暴富”的浮躁,就不会有富民强国的大产业,不会有世界领先的大企业,不会诞生令民族引以为豪的产业英雄。

最近我去美国考察,既为一种“大生态”而感慨,也为一个“小企业”而感动。我感慨硅谷的创新生态,每隔十年便孕育而生几家改变全球产业格局的创新型公司。而令我感动的是,由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创办的一家小公司,为创造一种世界顶尖的新材料,整整奋斗了40年,去年才有盈利。那位创始人故去后,他的学生并没有离他而去,而是继续坚持,终于实现了他的梦想。

企业若想坚定走自主创新之路,必须有造福人类的理想主义情怀,必须有几代人百折不挠的执着奋斗。同时,企业也离不开鼓励创新的制度设计与支持体系,也需要“宽容创新失败”的国民心态和文化氛围。

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说易做难、知易行难。在当今中国,“企业是创新主体”已成共识,但“创新受挫是常态”并未成为国民的共识。在这种情势下,不少国人热衷于一时的输赢,对于创新的企业,不是捧杀就是棒杀:成功的时候捧到天上,万民敬仰;受挫的时候摔倒在地,少人理睬。

我们不能让创新者在失利甚至失败的时候,既流汗又流泪,既伤身又伤心,而丝毫不给他们一种理解,一声鼓励。正因如此,我们应该呼吁,以全民努力营造一种创新生态:企业能以非常之心而勇于创新,追求化不可能为可能的超越,社会能以平常之心来宽容失败,让创新受挫者不能再受气受辱。

历史告诉我们,大国崛起离不开目光远大、心胸宽广的大国心态;现实昭示我们,创新型企业离不开宽容失败、尊崇坚持的创新文化。

保护好知识产权这个命根子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迎建

●在知识经济时代,专利、标准、商标等无形资产可以说是创新型企业的命根子。如果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创造的知识产权得不到很好保护,假冒伪劣盛行,就很难得到应有的回报,甚至会输得很惨

近年来国家一再强调:坚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支持企业研发,大力推进技术创新。这给汉王这样的创新型企业极大的鼓舞。

经过几十年的积累,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今非昔比。但是,中国企业要保持持久的创新,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汉王的创新技术始自实验室,分为货架技术、合同技术等;之后进入研发周期管理,进一步工程化,最终形成产品。但是很多企业没有这个过程,看到哪个东西好,就拿来拆装,稍加改动后就可仿制,省时省力又省钱。比如,汉王研发的人脸门禁考勤机,经过艰苦的技术攻坚,取得了重大突破。这些技术创新申报了国家发明专利、外观专利,然后产品推向市场。但是一年之后就有很多家企业推出了同样的产品,跟汉王设计的一模一样,没有一点自己的创新。大家只好展开价格竞争,不是拼技术,而是拼价钱,把利润空间压得很小。这样一来,前期研发投入巨大的原创企业受伤害最深,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在很大程度上,技术创新是公平竞争的产物,只有高手与高手较量,才能催生更多、更好的创新。我们与国际企业之间的竞争,可用一句话来形容:与高手过招,其乐无穷。比如汉王电纸书在与亚马逊kindle之间的竞争中,大家都拼创新、拼流行趋势、拼产品设计,无形之中促进了技术的提高和行业的进步。

我们深刻体会到,在知识经济时代,专利、标准、商标等无形资产可以说是创新型企业的命根子。如果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创造的这些知识产权得不到很好保护,假冒伪劣盛行,就很难得到应有的回报,甚至会输得很惨,失去持久创新的资本和动力。

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把现有法律法规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有法必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让那些从事假冒伪劣的山寨企业收到应有的处罚、最后得不偿失,专注于发明创造的企业才能“创有所值”,获得持续的创新动力和积极性。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很难找

罗克佳华工业公司董事长 李 玮

●在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中,最难的是找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这方面,希望政府有更大作为

罗克佳华工业公司是由我和另外两位海归创办的高科技企业。自2003年成立以来,我们秉承“高科技要深入基层,面向应用”的理念,立足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在国计民生中的应用需求,承担了多项国家重点研究课题,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目前,罗克佳华已成为国内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应用的领先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矿井综合灾害预警等解决方案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在开展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我们感到困扰最多的,是创新型产品的应用和推广问题。

创新型产品和技术的生命力,在于市场的应用和认可。而在应用的过程中,最难是的找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进行应用示范。如果没人敢吃螃蟹,新产品、新技术就很难进入市场,其性能就得不到实践验证,不仅无法进一步完善,甚至会“胎死腹中”,影响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在发达国家,政府对新产品初期市场的培育发挥了关键作用。美国在1933年颁布了《美国产品购买法》,其立法宗旨是:“扶持和保护美国工业、美国人和美国投资资本。”这种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做法,显著刺激了市场需求,特别是对新产品进入市场起到了引导作用。在克林顿政府的“全面经济计划’中,为扶植创新产品的初期市场,仅就计算机相关新产品的政府购买支出就达90亿美元。在邻国日本,政府则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密切技术单位和应用企业的关系,使技术转让得以更顺利地进行。

当前我国政府对企业创新高度重视,希望有关部门在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推广上有更大作为。

首先,应从政府采购、示范工程中率先应用创新型产品和技术;其次,在政府层面,为技术研发单位与应用单位搭建供需双方深入交流的平台,鼓励和促进政府职能部门率先使用,并推动技术应用单位积极参与到共同研发和应用中。这样,会让新产品、新技术更快、更好地得到应用;同时,由于需求更加清晰和明确,开发周期会大大缩短,成功率也会大大提高。

此外,建议政府出台专项基金,对率先使用新技术、产品的单位进行适当的奖励、补助,以表彰他们在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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